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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修改会费收缴标准的 议案

2018-5-4 14:46:00| 发布者: 佚名| 查看: 3612

摘要:

关于修改会费收缴标准的

  

 

(提请2018422日武汉市洪湖商会第一届八次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)

为了更好地发展优质会员,壮大武汉市洪湖商会会员群体,特将会费缴纳标准作如下修改:

一、实行普通会员、理事和常务理事注册制。普通会员一次性缴纳会费2000元,理事一次性缴纳会费5000元,常务理事一次性缴纳8000元者,可注册为本届会员。

二、兼职副秘书长享受常务理事待遇,参与秘书处工作分工,会费采取自愿交纳原则。

三、副会长及以上会员会费收取标准不变,会费按年交纳。凡两年不缴纳会费又不作说明的,一律作自动退会处理。

四、本方案从2018年元月1日起执行,凡2018年元月1日起已缴纳一年会费的,补交余下的会费即生效。

 

武汉市洪湖商会秘书处

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二日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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