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修改会费收缴标准的
议 案
(提请2018年4月22日武汉市洪湖商会第一届八次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)
为了更好地发展优质会员,壮大武汉市洪湖商会会员群体,特将会费缴纳标准作如下修改:
一、实行普通会员、理事和常务理事注册制。普通会员一次性缴纳会费2000元,理事一次性缴纳会费5000元,常务理事一次性缴纳8000元者,可注册为本届会员。
二、兼职副秘书长享受常务理事待遇,参与秘书处工作分工,会费采取自愿交纳原则。
三、副会长及以上会员会费收取标准不变,会费按年交纳。凡两年不缴纳会费又不作说明的,一律作自动退会处理。
四、本方案从2018年元月1日起执行,凡2018年元月1日起已缴纳一年会费的,补交余下的会费即生效。
武汉市洪湖商会秘书处
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二日